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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05-17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庆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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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好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有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清单,明方向、清任务、知要求,推动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会等,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的修订背景、核心内容、重要意义及实践要求。围绕学习《条例》,全体学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以“学党纪、明规矩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为主题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学习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吴忠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忏悔警示录》等,集中组织观看《迷惘之省》《失守的防线》等廉政警示教育片,旁听马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

  三、开展“立体式”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在本院内网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专栏,刊发、转发、转载中央、自治区等媒体学习解读文章,及时通过本院微信工作群转发党纪学习教育解读文章,使全体党员干警随时、随地、有空就学,截至目前,已转发党纪学习教育解读文章25篇。为全体党员干警配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党员干警一起学《条例》,学出成效学出成果学以致用。

  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警深受教育启发,时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约束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守好底线红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严于律己,常用党纪这面镜子“正衣冠”“明心明志”,永葆廉洁本色。


【作者】:马庆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